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
一, 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上;
2,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八人,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十五人;
3,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十项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二, 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以上;
2,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两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五名;
3,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三, 除以上规定的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监控体系;
3,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或者环境地质高级技术职称,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1,窗口受理;2,相关处室,专家审核;3,厅领导审定;4,出具审批结果","30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同意授予资质的行政审批决定","评审费(由评审专家组收取)"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乙,丙级资质
1,资质申请表;
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
3,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5,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
6,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7,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8,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
9,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的资质条件如下:
(一)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条件如下:
(一)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
3.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二)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如下:
(一)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二)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四,除以上规定的资质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1,窗口受理;2,相关处室,专家审核;3,厅领导审定;4,出具审批结果","30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同意授予资质的行政审批决定","评审费(由评审专家组收取)"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定","乙,丙级资质
1,资质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4,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
5,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6,单位主要监理设备清单;
7,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材料;
8,近五年内无质量事故证明.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
一,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人;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二,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人.
三,除以上规定的资质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的数量不超过百分之十.
1,窗口受理;2,相关处室审核;3,厅领导审定;4,出具审批结果.","30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同意授予资质的行政审批决定","评审费(由评审专家组收取)"
提交的申请资料需要说明的问题:以上提交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为原件;交复印件的,须检验原件,并由电子政务中心在复印件上加盖